内务条令规定军人职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条令。是进行行政管理教育的依据。 内务条令规定军人职责、军队内部关系和日常生活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法规。是维护军队生活秩序,进行行政管理,规范全体人员行为的基本准则。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条令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臻于完善。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红军就曾编印过内务条例、内务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1936年统一颁布了第一部《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从1942年至1990年先后修订8次。现行的《内务条令》是1997年10月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发布施行的,共分21章326条,并有附录10项。内容包括:总则,军人宣誓,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对外交往,作息, 日常制度,值班,警卫,零散人员管理, 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装备日常管理,财务和伙食、农副业生产管理,卫生,营区、营产管理,野营管理,安全工作,国旗、军旗、军徵的使用和国旗、军歌的奏唱等。 内务条令routine service regul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