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体育的规定
1979年原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对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做了具体规定。
关于体育课的规定。❶体育课是中、小学学生的必修课程,是体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要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体育教学大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年级全年和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❷体育课应以实践课为主,重视实践的锻炼。每学期要保证16~18周体育课的教学时间。
❸体育课要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❹有条件的中学应实行男女分开教学。女生课最好由女教师担任,并要体现女生课的特点。
❺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考核制度。要认真进行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要按照《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出考核项目和标准,并在学期初向学生公布。全学期缺课超过体育课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成绩达不到良好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体育课应作为决定学生升留级的学科之一。学生因病残免试体育需有医生证明,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
关于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规定。❶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增强学生体质的有效措施。要因地制宜、积极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❷学生要坚持每天做早操(有条件的学校)和课间操。每周参加两课时以上的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表)。二部制学校,每周安排两课时课外体育活动有困难者,应组织课外锻炼小组,或安排40分钟左右的大课间活动。
❸课外体育活动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爱好,提倡小型多样,注意生动活泼,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❹《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是我国的一项体育制度,学校要积极推行,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定期地进行测验、登记。但不要搞突击,防止形式主义。
❺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应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运动队要制定训练计划,坚持业余训练,每周训练2~3次,每次60~90分钟为宜。运动队员必须思想好,各科学习成绩及格,并在学校体育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对参加运动队的学生应予以支持。要加强运动队的管理,做好思想工作,关心队员的学习和生活,使他们在德、智、体各方面都得到发展。
❻要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竞赛活动,要注意群众性和经常性,坚持小型多样,单项分散,以校内为主的原则。每年应举行校内田径运动会,以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