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林业重点工程2001年,经我国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这六大林业工程,不仅是对我国原有的林业建设工程的系统整合,也是对我国林业生产力的一次战略性调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包括:(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程实施范围包括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内蒙古、东北等重点国有林区,共约17个省区的734个县和167个森林工业企业。这项工程是我国投资最大的生态工程,具体包括三个层次: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采伐,大幅度调减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的木材产量,同时保护好其他地区的天然林资源,主要解决这些区域天然林资源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2) “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这是我国涵盖面最大、内容最丰富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具体包括“三北”(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与太湖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珠江防护林二期工程、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和平原绿化二期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地区的防沙治沙问题和其他区域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3)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程覆盖中西部所有省区及部分东部省区。这是我国林业建设上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工序最复杂、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4) 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林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市、自治区)的75个县(旗、区),总面积为46万平方公里。这是从首都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及改善这一地区生态的紧迫性出发实施的重点生态工程,主要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5)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这是一个面向未来、着眼长远、具有多项战略意义的生态保护工程,主要解决基因保存、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问题。(6) 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基地范围包括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湖北、江西、浙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河南、山东、安徽,东北地区的吉林、辽宁南部地区。这是我国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骨干工程,主要解决我国木材和林产品的供应问题。通过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乔灌草搭配、点线面协调、带网片结合、具有多种功能与用途的森林生态网络和林业两大体系框架,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要求相适应的木材及林产品生产能力基本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