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策勒县
汉时策勒县北部为打弥国地,南部为渠勒国地。隋唐时并入于阗。民国8年 (1919年) 以于阗县之策勒庄设佐治局,民国18年(1929年)升格为县。总面积3. 3万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策勒镇,距和田市120公里,经塔中沙漠公路距乌鲁木齐市1 360公里。
辖1镇、7乡、122个村。辖区内驻有兵团和田农场管理局所属奴尔牧场。1995年,全县总人口12. 57万人,其中维吾尔族人口占98%;农村人口占89%,农村劳动力3. 1万人。
有耕地1.84万公顷,农村人均耕地2.8亩,林地8.2万公顷,草地35. 26万公顷。境内有策勒河、奴尔河等季节河9条,年径流总量7.05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4.21亿立方米。
主要矿产资源有铁、黄金、云母、石棉、石膏等。
策勒县经济以农为主,半农半牧,畜牧业比重较大。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99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13亿元,工业总产值3 800万元,农业总产值1. 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 500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收入3 7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55元。
农业以粮食、棉花、蚕茧、瓜果生产为主。粮食以小麦、玉米为主,1995年粮食总产6. 16万吨,亩产356. 4公斤,人均粮食产量501公斤。棉花总产4 100吨,亩产66.3公斤。蚕茧总产447吨。瓜果总产1.61万吨,核桃、石榴闻名新疆。畜牧业以牛、羊为主。年末牲畜存栏45. 39万头,人均标准畜5. 1头,产肉6 600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2. 71%。
策勒县地处沙漠边沿,历史上县城曾因风沙迫迁三次。是全国重点治沙县和干旱县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重视兴修水利治沙造林,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从50年代开始,三代策勒人持续开山劈岭,建成了全长86. 3公里的引水骨干工程——战斗渠,解决了近2万公顷耕地的灌溉,有效地遏制了风沙侵袭。全县已修建灌溉渠道2 308公里,机电井23眼,水库10座,库容2 31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 84万公顷。修建水电站15座,年发电量285万千瓦小时,年农村用电100万千瓦小时。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8万千瓦。人工造林面积达到3 836公顷。交通运输以公路为主,315国道横贯县境,乡村通公路通汽车。有程控电话2 000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