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吞吐量
在统计期内,政府主管部门划定的港区范围内码头上装卸船舶的货物数量。如一城一港体制的全港吞吐量,是同城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经水运装卸货物的总量相同的。全港吞吐量是衡量港口生产任务大小的主要数量指标;是考核港口业务范围内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主要产量指标; 也是进行港口建设和制定港口发展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因为货物种类和货物结构比例差别较大,单用这一指标反映一个港口的规模大小不尽合理,所以在港口功能比较时,对吞吐量作了新的规定,如我国在核定港口企业等级时,对大宗散货(矿、煤、沙、油)的吞吐量的计算定为每四吨换算成一吨,对客运量折算吞吐量为每一人换算一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