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qǐ yè kuī sǔnуб точность, ýбыль, дефиц т, ущéрб) предприятия企业亏损当企业获得的纯收入为负数时,利润则表现为亏损。中国国有企业亏损1961年103.2亿元,1965年55.3亿元,1970年58.3亿元,1975年130.1亿元,1980年140.8亿元,1985年258.9亿元,1990年932.6亿元,1995年802.1亿元,1996年1127.0亿元,1997年1420.9亿元,1998年1960.2亿元,2005年1923.0亿元。 企业亏损企业已实现的收入小于其各种费用。在工业企业中,亏损一般是指企业的产品销售亏损,它是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税金后,不足以抵偿其成本而形成的。在我国,企业亏损有两种情况:(1) 政策性亏损。它是国家为了某种需要,从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要求企业生产某些亏本产品而发生的计划内亏损。(2) 经营性亏损。它是由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而发生的亏损。 企业亏损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产品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技术转让费后,不足以低偿其销售工厂成本和销售费用后的差额。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亏损总额的计算公式是: 亏损总额=产品销售亏损+其他销售亏损+资源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我国企业造成亏损的原因: 一是由于发展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国家允许生产、经营亏损产品而造成的亏损。这种亏损叫“政策性亏损”。国家对政策性亏损产品实行定额补贴。按定额补贴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分品种核定的补贴标准计算,给予企业补贴。如由于补贴额大于实际亏赔额而有盈余时,所实现的利润全部留给企业; 由于补贴额小于实际亏赔而有亏损时,国家不再给予补贴。政策性亏损企业也要改善经营管理,节约劳动耗费,尽量减少亏损,并力争转亏为盈。二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这种亏损叫“经营性亏损”。对经营性亏损企业,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扭转。 【参】社会主义企业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