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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以党训政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以党训政

以党训政

指国民党1928年8月二届五中全会所确定的由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的政治体制。依据同年10月3日由国民党中央通过的《训政纲领》的规定: 在训政时期,由 “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在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还规定由国民党“训练国民逐渐推行”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国民政府总揽执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并有权修正解释国民政府组织法。1929年3月21日,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追认了《训政纲领》,正式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并通过了 《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及方案》,进一步强调: “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国民党要“独负全责”。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于必要时得就于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接受四权使用之训练,努力地方自治之完成,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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