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古巴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古巴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古巴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即古巴省、县两级政权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是在其辖区内行使国家职能的权力机关。其职能是:遵守和帮助执行法律和上级国家机关公布的条例; 撤销、停止或修改下级机关的决议和措施; 决定各社会活动部门行政领导的组织、职能和任务; 任免各行政部门的领导人; 建立和解散工作委员会; 选举和罢免人民法院法官;审查执行委员会、司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权代表大会的财务报告; 维护公民的权利和社会主义财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内秩序和加强国防等。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任期为二年半。执行委员会是地方人民政权代表大会选出的常设机关,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大会的职权。执行委员会选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各一人,他们也同时担任代表大会的相应职务。每个县的代表大会主席是省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 古巴国务委员会 古巴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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