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信贷计划
亦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收支计划”。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负责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拟定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掌管货币发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管理外汇、金银和国家外汇、黄金储备;代理国家财政金库等;除特殊情况外,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业务。为了调节平衡国家信贷收支,控制货币供应量和贷款增长,中国人民银行掌握了一部分信贷资金并独占货币发行权。中国人民银行掌握的信贷资金主要有:流通中货币、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一般存款、财政性存款。流通中货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流通中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是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存款,是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办理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以及在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财政性存款是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的存款、以及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存款。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有:对专业银行贷款,专项贷款,金银外汇占款,财政透支借款等。对专业银行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需要和专业银行的资金状况,借给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专项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承担的一些政策性贷款,如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贷款等;金银外汇占款是国家金银外汇储备所需的人民币资金;财政透支、借款是国家财政发生赤字或临时周转困难向中国人民银行的透支或借款。
中央银行信贷计划是国家银行信贷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结构、形式和国家银行信贷计划是一致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有关项目的计划数要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或并入有关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在金融宏观调控中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合理安排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率等手段,可以达到紧缩或放松银根的目的。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计划的有关指标分解下达给人民银行分行组织实施。其中,对专业银行贷款、专项贷款等指标,为指令性计划指标,未经总行批准不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