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
1976年以后,我国实行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专业技术职称由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这种制度的主要特点是:职称只是表明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称号, 由专家评审确定;没有岗位要求和职权限制;不与工资待遇挂钩,没有任期,一次获得,终身享有。1979年至1983年9月, 甘肃省按照国务院颁发的22个专业技术职称 《暂行规定》, 先后开设了17个职称系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程序是:本人申请,基层单位考评;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进行学历测验;全面考核;评委会推荐或评定。高级职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地、州、市评委会考核推荐,由省级评委会评定。(其中,社会科学类职称须经国家有关部委综合平衡),省政府审查和颁发证书,报国家劳动人事部备案;中级职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地、州、市评委会评定,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地行政公署、州、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报省人事局备案;初级职称由县和县级单位评委会评定, 县人民政府和县级单位按规定授予职称。截止1983年底,甘肃省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89 899人, 取得职称72 861人。其中高级914人, 中级18 497人, 助理级23 749人,员级28 6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