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抽象劳动是不是永恒范畴
5. 抽象劳动是不是永恒范畴
抽象劳动是不是永恒范畴的问题,我国学术界从50年代到现在都有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抽象劳动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永恒范畴。理由是: (1)抽象劳动就是人类一般劳动,就是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只要现实世界中还存在着社会生产劳动,存在着比较和计量劳动的必要性,那么,不论在什么社会形态下,就都存在抽象劳动。(2)抽象劳动并不是在一切社会形态里都必然表现为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形式,只有在商品经济中,抽象劳动才表现在价值和价值量的形式上,而在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中,抽象劳动则体现在劳动的可以通约、可以比较和可以计量上。如果把抽象劳动看作专属于商品经济的历史范畴,实际上就是把抽象劳动与抽象劳动在商品社会的特殊性质混为一谈了。(3)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是对立的统一,它们互相排斥又互为条件,只有具体劳动而没有抽象劳动是不可思议的,既然具体劳动是永恒范畴,抽象劳动也必然是永恒范畴。
另一种观点认为,抽象劳动不是永恒范畴,而是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理由是: (1)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现实关系的表现,是私人劳动借以成为社会劳动的一种特殊形式。(2) 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是凝结在商品中形成价值实体的一般人类劳动。同时,抽象劳动是指一定量的简单劳动,而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是在一系列社会过程中进行的,抽象劳动与商品价值必然联系在一起。(3)抽象劳动是人类一般劳动,但人类一般劳动并不都是抽象劳动,只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人类一般劳动才是抽象劳动。(4) 任何社会形态下的劳动都具有社会性,抽象劳动不等同于劳动的社会性。抽象劳动所体现的不是一般的劳动社会性质,而是通过交换使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互相均等的特殊社会性质。(5)抽象劳动不是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范畴,而是经济范畴。进行劳动量的计算和比较的必要性,并不表明一定存在抽象劳动范畴。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为了计算和比较产品的劳动耗费,也要以“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为标准,但那里讲的“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并不是抽象劳动,而只是生理学意义上的一般劳动。
☚ 4. 使用价值概念的内涵 6. 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是否决定商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