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股份合作型
三原县南关村, 周至县的镇东村等, 都属于这种类型。其主要办法是, 以村为单位,将集体资产在清产核资之后折成股份。股权设置一般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集体股仍归集体享有。个人股按一定标准无偿地配股到户。集体收益的一部分按股进行分配。但折给个人的股只允许逐年参加分红, 不能抽回股本。这种类型的股份合作制, 近几年推行的很少。已经实行的社区, 产权的折股都不包括土地。从目前情况看, 把整个土地都折成股权的, 只有延安市的个别村。如该市麻洞川乡金盆湾村, 就实行了 “股田制”。该村将8.46公顷山坡地,仍按原承包情况, 使用期再延长100年; 将64.67公顷川地的80%按股划分到户, 使用期为30年; 其余20%仍由集体另行公开发包。当地把这叫做股田占有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