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革教学方法
1. 改革教学方法
50年代,中等农业教育学习原苏联教学经验,按照凯洛夫教育学的要求,贯彻直观性、启发性、系统性、巩固性和可接受性五项原则。农业部宣传总局在1955年武汉会议上,又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3条,即:思想性与科学性统一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少而精的原则。在课堂教学方法上,也照搬原苏联的一套,执行5个教学环节,即:组织教学、课堂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旧课、布置作业,教师都要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包括上课时填写教学日志等。在考试考查方法上,也基本和农学院一样,改笔试为抽签口试,改百分制记分法为五级记分法。
1983年起,江苏省农林厅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进一步加强了中等农业学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具体做法是:从不同专业实际出发,根据学生毕业后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统一组织制定了《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方案》,对每个专业的每门课程提出考核项目和训练措施,规定了考核内容、时间、办法和标准等,实行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分别记载成绩,任课教师应在规定学期进行考核,成绩分4个等级,不及格者不得补考,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与否,同样作为是否升级和毕业的依据。1984年组织近30名教师对全省农校3个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了一次技能考核抽查,在250名应试学生中,优秀和良好率达84%。各校还根据条件,普遍组织学生开展 “第二课堂”活动,在校外建立 “联系田”,校内种植 “学习田”和 “试验田”。这些活动,对加强技能训练和拓宽知识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