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使犬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使犬部族泛称。又作使犬路,满语称为“阴达珲塔库喇喇”。系清初对松花江下游、乌苏里江下游以及松花江口往下黑龙江沿岸各使犬部落的总称,包括居住在这个地区的赫哲、费雅喀等族。各部以狩猎捕鱼为主要生业,多畜犬,用以行猎、拉船和拖爬犁。使犬为其一大特征,故名之。后金天命元年(1616),始招抚之。后又不断派兵前往征抚。其中相当部分南迁,编入满洲八旗,成为满洲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使犬部亦称“鱼皮部”。明称“乞列迷人”。清代对黑龙江下游两岸(西起今依兰县东北,东达黑龙江口海岸)及库页岛等地诸部落的称呼。因冬日来往行猎、牵拽扒犁,皆使犬,故名。分四部:纳衣部,即赫哲人;福里期部,即不剃发赫哲人;兀喇部和囊家儿部,似即费雅喀人。不事耕种,专以捕鱼为食,暑用鱼皮,寒用狗皮。养狗最多。元明时, 自乌苏里江入黑龙江汇合处至海口均设“狗站”,为通往奴儿干的重要驿站。 使犬部清初对居住在乌苏里江下游、松花江与黑龙江会流处以下沿混同江两岸女真人的总称。亦即后称赫哲、费雅喀等族。又称“阴答珲塔库拉拉”,系满语indahuntakurra golo的汉译。满语indahun译为“犬”,takura (mbi)译为“使”,golo译为“路”。以狩猎、捕鱼为主要经济生活,多畜犬,被用以行猎、拉船和拖扒犁。明万历四十四年 (1616) 努尔哈赤发兵招服之,成为后金臣民。其部众除就地安置、留守故土外,另有大量迁入建州等地,编为牛录,正式加入八旗满洲,成为满族共同体之组成部分。 使犬部 使犬部清代对所属居住在松花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沿岸及库页岛的黑斤(今赫哲族)等使犬部落的称呼。他们以渔猎为生,冬天惯用狗拉雪橇作为载运工具,故称。他们历史上曾以鱼皮缝制衣服,故又有“鱼皮部”之称。 ☚ 改土归流 使鹿部 ☛ 使犬部清代对使犬赫哲人的别称。使犬记事,可追溯至元、明两代。是时,其先民居松花江至黑龙江下游,元明于其地设驿站,称狗站。《大元一统志》开元路:“俗有狗车、木马轻捷之便。”狗车即用狗拉的“拖日气”(小雪撬,俗称爬犁),清初因之称此族群为使犬部或使犬国。亦包括散居该地区用狗作交通工具的鄂伦春和费雅喀人。据今民族调查资料,“拖日气”是用两根长约1丈的柞、榆、桦树杆子,弯成弓形,两头翘起,用4根横枨将其连成一体,中间铺树条,用以坐人或载物。拉“拖日气”需有经过训练之头狗,另套五七条或十余条拉套狗。驾驭者指挥头狗,带动拉套狗驰捷如奔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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