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以鬼神之微顯明道之費隱而包大小之義,所以發上章未發之藴,貫前後六章之旨,且為下文諸章論誠者張本。○首章,汎言鬼神之盛。○二節,論鬼神隱微之德。○三節,包天下之鬼神中出所當祭之鬼神,以明費之驗。○四節,論鬼神之隱以言主敬之功。○五節,以鬼神之微顯提起誠字,以為後張本。但此誠字以費之所以然處,以理言也。○鬼神者,陰陽造化之氣;誠者,造化陰陽之理。實有是理,則實有是氣。○前言君子之道,以人道[1]用也,故先言費而體之隱在其中。此言鬼神之德,以天道言。天道,體也,故先言隱而用之費亦不在外。○德是理,陰陽是氣。鬼神者,氣之能展能伸之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