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王 上】
當時遊説諸侯者皆以富國强兵之術為利,故梁惠王意孟子亦將以富國强兵之術利其國,觀於‘亦’字可知其意也。
‘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二句,乃一章大指也,故重言於一章之内。而第三節承上文‘何以利吾國’之意而言,故先言‘何必曰利’。第六節承上文‘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之意而言,故先言‘亦曰仁義’,而且以‘何必曰利’一句為起結者,是立言之法也。
專言仁則包四者,對義言仁,則仁自仁、義自義,而各自兼體用。集注‘心之德、心之制’,皆兼體用言,而又因其用而明其體曰‘愛之理、事之宜’也。然德字比制字是混淪説,則語類所謂‘雖是偏言,那許多道理也都在裏面’之意又可見矣。上下文以治國大體並言仁義,而第四節則言弑君之所以然,故但曰後義也。
囿則非民力所為,故引詩之下,言臺沼不言囿,而臺下有囿,囿中有沼,則但舉臺沼,囿在其中,此所以並言麋鹿魚鼈也。下文引書之下,亦但舉臺沼而並言鳥獸放此。
‘喪死’之喪,集注别無音義之釋,而以祭祀棺椁所以送死之意看之,則可知其義如治喪,而其音為平聲也。
梁惠王自謂盡心於國,則其以‘民不加多’歸罪於歲凶可知也,故以‘王無罪歲’結之。
仁孫十三歲讀此篇至梁惠王‘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内’而曰:‘河東、河内皆凶,則移其民於何處乎?’其意暗合於孟子‘盍反其本’之意,奇哉!
‘率獸而食人’與滕文公篇所言者一義也。故集注訓率為驅,而或謂率是以身先之之稱,肥獸從欲而不恤人死,是身率獸與共食人也。誠如此説,則率獸食人已是人相食也,滕文公篇‘人將相食’一句,豈不為疊語耶?
梁惠王歷敍三敗之狀,而齊怨最深,故曰‘願比死者一洗之’,然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則其意實在於得天下。故孟子以王天下之道言之,而報齊怨之道,亦不外乎此也。惜乎惠王之不能用也。
‘其如是孰能禦之’,謂民之歸如苗之興,則無能禁止者,蓋承‘天下莫不與’之意而言也。
‘觳觫若’,謂觳觫然也。牛本無罪,‘若’字不可連下文‘無’字而讀也,觀於下文‘隱其無罪’‘無’字之上無‘若’字,亦可知也。
‘仁術’,集注:‘術謂法之巧。’法之巧可見於既不殺牛,又不廢釁鍾,而得以施不忍之心也。
已見牛而不忍之心已發於牛,則是仁之理已形也;未見羊而不忍之心未發於羊,則是仁之理未形也。故集注於已見牛以仁之已乘氣而言‘心已發’也,於未見羊以仁之未乘氣而言‘理未形’也。
一羽、輿薪之喻已是不為與不能者之形,而齊宣王未達而問之,故復有泰山、北海之喻也。
‘心為甚’,謂不以權度度之,則無以知輕重、長短,心為甚於物也。
‘心為甚’之心,即不齊之心,而非本然之權度也。本然之權度即‘人之所得於天,而虚靈不昩,以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以此度輕重、長短,失其序而不齊之心無患於兩心之嫌也。
疾,怨也;赴愬,是疾其君之事。則‘欲疾其君’,是欲赴愬也,蓋承上文四‘欲’字而連下‘欲’字以結之也。
‘樂歲終身飽’,謂終身樂歲則飽也;‘樂歲終身苦’,謂終身樂歲亦苦也。
為齊梁之君陳王政之本,歷敍制民産、謹學教,而孝悌之教行於衣食之足,故其結語皆歸重於‘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