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李训、郑注诛王守澄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李训、郑注诛王守澄案 李训、郑注诛王守澄案太和四年,唐文宗与宰相宋申锡密谋诛宦官,但事情泄漏,权宦王守澄等陷宋申锡于罪,自此诸宦官更加骄横。文宗外示优容,心中实不堪忍受。李训、郑注虽倚宦官而仕进,但此时已深得文宗信任,李训任兵部郎中、翰林侍讲学士,郑注为太仆卿兼御史大夫,二人揣知文宗心意,乃于太和九年(公元835年),由李训借入宫为文宗讲《易经》之机,微言宦官之事以触动文宗。文宗因李训有才辩,以为可与他谋大事;又因李训、郑注皆因宦官而进,宦官对之不生疑,遂将心中之事告诉二人。李训、郑注于是以诛除宦官为己任。二人朝夕计议,所提出的建议文宗无不听从。当时外人只知李训、郑注倚宦官之势作威作福,却不知二人与文宗有诛除宦官的密谋。右领军将军仇士良与权宦王守澄不和。五月,文宗用李、郑之谋,以仇士良为左神策中尉,以分王守澄之势(王守澄为右神策中尉),王守澄不悦。七月,李训奏请以郑注为凤翔节度使,称这样可以内外相援,行诛宦官之谋。实则李训因郑注而得仕进,及势位俱盛,乃颇心忌郑注,故以内外相援为托词,出之于凤翔,欲待诛除宦官后,再图郑注。其月,文宗又用二人之谋,改任王守澄为左、右神策观军容使兼十二卫统军,明升而实夺其军权。十月,文宗遣中使李好古至王守澄宅,赐鸩毒杀之。 ☚ 京城流言案 “甘露之变”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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