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問成人章】
公綽之不欲。
精義 范氏曰:公綽能自克於不欲,而未能無欲,無欲則能剛,如公綽者寡欲而已。
文之以禮樂。
語類 這一章最重在‘文之以禮樂’一句上。時舉。
亦可為成人。
精義 楊氏曰:得其一體,不可為成人,成人其具體者也。故有四子之才,而文之以禮樂,則亦可為成人而已,非至也。
語類 問:‘集注謂“才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迹,粹然無復偏倚駁雜之弊”,雖聖人亦不過如此。後面又説:“若論其至,則非聖人盡人道不足以語此。”然則聖人盡人道,事體似又别?’曰:‘若聖人,則不用件件恁地説。’倪。
蒙引 四者只是才德,必文之以禮樂,方才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迹。不然雖兼四子之長,人猶見是智、是廉、是勇、是藝。到文之以禮樂,則無知名、無勇功,而廉與藝皆不見痕迹矣。
存疑 四子之智、廉、勇、藝未必得中,皆有過不及處,故須節之以禮。禮者,天理之節文,是個得中底物。節之以禮者,損其過,益其不及,使智、廉、勇、藝皆歸於中,而無太過不及之失也。節之以禮,則四者皆歸於中道矣。然猶或出於勉强矯揉,未至於從容和順也,故又須用樂以和之。這樂是孟子‘樂之實’之樂。則樂也,注‘謂和順從容,無所勉强’是也。和之以樂者,勿忘、勿助,日就月將,使智、廉、勇、藝四者和順從容,無所勉强,有純粹之美而無駁雜之弊也。
增訂 按:分言則有德與才之别,合言則四者具是德,故本注以德成於内統之。語類亦概稱為四德。
先言知。
精義 問:‘不欲者成人之質也。人而有欲,雖知如武仲,勇如卞莊,藝如冉求,亦不足為成人。而仲尼之言不欲,必先之以知,何也?’楊氏曰:‘雖有其質,不先於致知,則無自以入德矣。’
‘今之成人’云云。
精義 楊氏曰:世道衰微,而責人以備,則人將自絶於成人之列,非所以與人為善也。與文王之為文,敏而好學,不恥下問,亦謂之文同意。
語類 ‘今之成人’以下,胡氏以為是子路之言,恐此説卻是,蓋聖人不應只説向下去。且‘見利思義’至‘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三句,自是子路已了得底事,亦不應只恁地説。蓋子路以其所能而自言,故胡氏以為‘有“終身誦之”之固’也。亞夫云:‘若如此,夫子安得無言以繼之?’曰:‘恐是他退後説,也未可知。’時舉。○‘今之成人’以下做子路説方順。此言亦似子路模樣。然子路因甚如此説?畢竟亦未見得。淳。
蒙引 忠信之實三句,總言之也,不可分。○廉勇為德,知藝為才。見利思義,則亦公綽之廉矣;見危授命,則亦卞莊子之勇矣。則雖其才知禮樂有所未備,而其忠信之實亦未易能也,故亦可以為成人矣。○才知未備是欠了武仲之智,冉求之藝。○上文‘亦可以為成人者’,對‘聖人而言’也;下文‘亦可以為成人者’,對上文而言也。
章下注。
程子曰云云。第一説伊川語,第二説明道語,第三説伊川語。
胡氏曰云云。按:胡氏本説,‘蓋’字上有‘此子路之所已能’云云。今見小注。二十八字。‘蓋’字下有‘子路晩節末路’六字,‘終身誦之之堅’下有‘是以自鳴其善,而為此固非之辭耳,與未見其止者異矣’二十二字。【眉批】 ‘堅’,集注作‘固’。
蒙引 胡氏以後節為子路之言較是,但有一疑。子路當時既如此云云,夫子安得都無説話?如子路終身誦之,夫子便云‘是道也,何足以臧’,此卻寂然為何?先儒未嘗疑及此為何?
【通 論】
語類 ‘論語後十篇不似前十篇。如子路問成人處,説得也麤。安卿云只是臧武仲之智等,皆不是十分底事。’曰:‘是。’義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