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情
[结构] 并列式。 [释义] 指人的天性和人之常理。泛指情理。 天理:天性;天然的道理。人情:人之常情。 [出处] 汉·韩婴《韩诗外传》卷五:“倚天理,观人情,明始终,知得失。” [功能、例句] ❶ 作主语。 冯玉祥《致李济深将军最后的一封信》:“无论做什么事,天理人情不能不讲。” ❷ 作定语。 《儿女英雄传》二三回:“你道我所说的,可是天理人情的实话吗?” [附条] ❶ “天理”、“人情”。 马铁丁《俭以养德》。 ❷ “天理”、“人性”。《红牡丹》一。 ❸ “天理人心”。《错斩崔宁》。 [同义] 人之常情 [反义] 天理难容 [辨误] “人情”,不作“情面”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