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居留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居留权 永久性居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居留权包括以下权利:①自由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②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条件,任何对其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③不得被驱逐出境。 前述“永久性居民”中的第九项及第十项所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如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通常居住连续36个月以上,即丧失居留权。 上款所指丧失居留权的居民,保留下列权利:①自由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②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条件,任何对其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