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领事裁判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领事裁判权

指资本帝国主义国家侵犯半殖民地国家司法独立所享有的非法特权。

资本帝国主义国家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由本国领事按照本国的法律裁判,居留国法庭无权过问。英国在1843年的《五口通商章程》和美国在1844年的《望厦条约》中取得领事裁判权,接著法、俄、日等国家也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

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提出取消领事裁判权。1912年6月孙与《大陆报》记者谈话中表示,领事裁判权“自当撤废,一俟改革既定,即须实行此事”。

1924年1月孙主持通过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规定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其中包括领事裁判权。此后孙在北上途中多次表示“一定要主张废除中外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海关、租界和领事裁判权”。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6: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