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库
将已征购入库的粮食退给农民。 粮食征购对象为从事粮食生产并有余粮的农户。国家分配给余粮户的征购、超购任务一般不超过余粮的90%。因自然灾害减产,相应调减当年的征购、超购任务。 如把常年的产量定得过高或对灾年减产估计不足,确定的征购、超购任务就会超出农户的负担能力,而将应留的种子、口粮、饲料部分也征购入库,使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发生困难。出现这类情况时,就要办理退库手续,参照当地的留粮标准,将多购的部分退给农民。先退超购部分,再退统购部分。交售什么品种,就退什么品种。已结付征购、超购价款的,退库后,农民应将相应的超购、统购价款退还给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