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教案
1900年7月29日,群众折毁襄阳城东的黄龙垱教堂,附近教民的一些家产也被抄缴。 教堂神甫逃到附近陶尾巴家里躲藏。30日,又折毁太山庙教堂。事后,湖北地方当局与法国领事核定,订立《襄阳教案议结条款》8条:主要为1.襄阳黄龙垱武汛把总吴天浦即速撤差,黄家桥、清凉市等处绅士宋广林、朱光元、石兆基、赵文源、黄必超、汪如澜、尹正芳,聂祥丰革去顶戴,为首扒毁黄龙垱教堂之冯国士、周大任永远监禁,宋广海、朱元刚监禁5年,其他在逃之人严行缉拿,照约治罪或永远监禁;2.出示保护教士、教堂、教民;3.被抢之物,由官追回;4.当地首事向教士赔札;5.教民被抢红约、当约概行追回,或再立新约;6.闹教处之保甲革黜,永不复充;7.襄阳知县李祖荫严行撤任,永不复官襄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