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文件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在约定期限内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延展期内,自行负担费用,提供各种索赔的书面材料或凭证。 至于应当提供的文件,因各保险险种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应依照各该保险单的规定办理。在货物运输保险中,被保险人应提供的索赔文件主要包括:(1)联合检验报告。 这是证明损失原因、损失程度、损失金额、残余物资的价值以及受损货物处理经过的证明。(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这是向保险人索赔的基本证据,它可证明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范围。(3)运输合同或其证明。 包括海运提单、陆运或空运单、邮单等运输单证,用于证明保险货物承运的状况。(4)发票。 计算保险赔偿时的数额依据。 (5)装箱单、磅码单。 证明被保险货物装运时件数和重量等的细节。(6)在涉及承运人等第三责任方时,向承运人等第三责任方索赔的函电或其他单证和文件。 这可证明被保险人已履行了他应该办理的追偿手续。(7)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申明书。 它对于确定损失原因和保险责任具有重要作用。 (8)货损、货差证明。 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既是向保险人索赔的证明,又是日后向承运人追偿的根据。(9)索赔清单。 这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支付赔款的详细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