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实用主义伦理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实用主义伦理学20世纪上半叶流行于美国的资产阶级伦理学流派。主要代表有美国的詹姆斯、杜威,英国的席勒等。主张道德价值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基本思想由詹姆斯提出,他把实用主义运用于道德,提出两项原则:1.善的本质是满足需要;2.每一种道德境遇都是独特的;因此每一次道德决定都是全新的。杜威作了系统的发挥,认为真理和正义只是对自己“方便”、“有利”的工具,善是一种“有助于和推动着活动、并使活动向前发展”的东西。 实用主义伦理学 实用主义伦理学当代西方伦理学中影响较大的一个流派,起源于西方自然主义伦理学。自然主义伦理学有长久的历史渊源,比如,古代的斯多葛派和伊壁鸠鲁的伦理学、近代的斯宾诺莎和18世纪唯物论者的伦理学,都有明显的自然主义特点。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理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把人的自然本性作为研究道德问题的出发点;换句话说,是把人的感情、需要、兴趣等自然特性,和其他的社会生活事实,作为论证道德的根据。这种理论对于批判宗教神学伦理学、肃清封建专制主义道德影响,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渐渐失去积极意义。现代西方自然主义伦理学中,有美国杜威等人的实用主义伦理学和培里的兴趣论伦理学,其中,前者的影响比较大。 ☚ 新实证主义伦理学 萨特的存在主义伦理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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