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法
是一种有名的管理技术,实质是一种管理上的激励技术,也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之一。 创造人是美国的管理心理学家杜拉克(P·F.Drucker),他在1956年首先提出目标管理的概念。1965年沃迪恩(G·Ordiome)发展了这一概念,把参与目标管理的人员扩大到整个企业的范围,其过程是通过上下级一起来确定共同的目标,使职工从中受到激励,共同具体化目标、共同检验实施情况和评价实施结果。目标管理的具体做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❶ 目标的设立。 职工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总目标的设置,至少能和上级一起讨论并同意这些目标。 每个部门根据总目标会同上级订立部门的目标,职工再根据所属部门目标订立个人目标,从而形成一个目标链。 ❷ 过程管理。用一整套管理控制的方法去实施目标。主要是放手让职工实现各自所订的个人目标。 ❸ 对照既定目标来考评效果,探寻未达成目标的原因,为下一个目标管理周期创造更好的条件,以利于设置新目标。 根据对结果的评价,可采用奖励手段,激发人们为完成更高目标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