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津巴布韦众议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津巴布韦众议院 为津巴布韦共和国议会两院之一。 其立法权大于参议院。除可以提出任何法案外,还拥有倒阁权。 众议院开会法定人数为25人,通过一般法案,赞同票超过出席议员半数即可,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及重要法案,须70%以上议员赞同。众议院由100名议员组成,其中80名由黑人选民选举产生,20名由白人选区选举产生。 议员若当选总统、部长或副部长后,其议席即告出缺。议长、副议长从非部长、非副部长众议员中选出。议长有权任命议会秘书并可向秘书提出辞职,有权在众议院召集两院联席会议选举总统。总统有权任命总理、部长、副部长,总理往往是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总理、部长和副部长可参加众议院会议。 本届众议院于1985年7月选举产生,非洲民主联盟占64席,人民联盟占15席,保守派联盟占15席,独立集团占4席,独立人士占1席,西托莱派民盟占1席。 议长戴迪穆斯·穆塔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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