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公债
面临政治、经济困境的热月党人国民公会自1794年9月3日起对富人发行的债券,数量达10亿锂。 公债按累进制摊派,多者可达收入的50%,独身者尤高。在采取这种强迫富人出钱的办法的同时,允许使用公债券购买国有产业,因此尚未遭到强烈反对。 此外还发行过其它债券。1795年末,督政府财政山穷水尽,又按累进制发行强制公债。财政官员期望能征到约6亿锂,但结果却只有2000多万锂。1799年6月,儒尔当促使通过了一项征收一亿锂强制公债的新计划,主要针对能支付300法郎以上土地税和有一万法郎动产收入的公民。 这项公债高者可达总收入的75%。10月,有些议会议员提议以一些直接税来代替强制公债。这次强制公债计划促使富有者加快发动推翻督政府的阴谋,雾月政变后波拿巴即取消此项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