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建置沿革
夏时属冀州;商时属殷;西周初属殷侯所统,公元前1061年周公旦灭武庚(殷侯统治者),归属卫国。 春秋属晋。战国时初属魏。 赵肃侯十七年时属赵。秦时属邯郸郡。 汉代属魏郡邺县、武安县,鼓山为界。三国魏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始置县,析武安县、邺县以临近滏水而得名临水县,县治设于今临水镇。 此后或单设临水县、昭义县,或归属滏阳县、磁县,来去变化颇多。上隶属广平、魏、相、漳德、磁等郡、州、府的变化也颇频。新中国成立初,属磁县,1950年6月设峰峰矿区。1955年2月1日,峰峰矿区改为峰峰市。1956年12月15日,峰峰市正式撤销,改为邯郸市峰峰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