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弗
【生卒】:1561—1626 【介绍】: 弗兰西斯·培根,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随笔作家和詹姆士一世的大法官。出生于贵族家庭。曾就学于剑桥三一学院。1576年去巴黎。1579年回国,在格雷律师事务所学习法律。1582年成为一个有资格出席高等法庭进行辩护的律师。1584年进入议会,但政治上未能发迹。1591年投靠埃塞克斯伯爵。1600年伊丽莎白女王任命培根审理埃塞克斯的案件。次年,培根判决埃塞克斯为叛逆罪。1603年詹姆士一世继位,培根时来运转,立即受封贵族。1613年任检察总长。1618年封为男爵、大法官。1620-1621受封为圣·奥尔本子爵。1621年因受贿为议会弹劾,认罚四万英镑。后死于伦敦。著有《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新工具》、《随笔》等。1857-1874年出版有《培根全集》十四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