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除外责任
船舶保险单或条款中订明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保险人承保了船舶险并不意味着任何事故给船舶造成的损失都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仅对承保范围内的海上风险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失负责赔偿,而非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给船舶造成的损害或损失属于除外责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有下列6项:
❶由于被保险船舶不具备适肮条件而造成的损失;
❷由于船舶所有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由于船舶所有人及其代表和船长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❸被保险船舶的船壳和船机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和本身的自然磨损或锈蚀;
❹船舶战争险条款规定的承保责任和除外责任;
❺被保险船舶的滞期和间接费用;
❻由于被保险船舶沉没而发生的清理航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