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和次序。 采用上下结合、两下一上的程序。首先,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经国务院批准后,下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根据省级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上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省级土地管理部门经过综合平衡,编制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上报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各地上报规划草案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 全国规划草案经国务院审查批准后即为正式规划,再逐级下达到县实施。有时为使上一级规划纲要的编制更符合实际,还增加一个由下级机关向上级提供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议的自下而上的程序,此时即为两上两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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