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否决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否决权 革命初期,制宪议会赋予国王的权力之一。 源于拉丁词,意为“我反对”。古罗马时代,当护民官对元老院或执政官的决定持反对意见时使用。 1789年8—9月,制宪议会讨论国王权力问题。9月11日,决定给予路易十六一种仅限于在两任立法机构期间、2年或4年的延缓执行某种法案的否决权。 路易十六立即使用这种权力,拒绝批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0月5—6日事件迫使国王从凡尔赛迁到巴黎。此后国王很少行使否决权,但仍引起人民不满。这时他行使有限否决权较重要的有:否决对拒不向宪法宣誓的教士和逃亡者处以流放刑罚的决定;否决在巴黎组织训练来自各省的国民自卫军的决定。 1792年6月20日和8月10日起义,王权受冲击,以致垮台,否决权不复存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