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家畜尸体烧毁规则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家畜尸体烧毁规则立法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规定,本条例规定应烧毁或掩埋之家畜尸体或物品,应于远离住宅、饮用水源、河流、道路而家畜不易接近地点,依下列规定为之:(1)烧毁炉之构造,应以耐火材料为之,并具充分空间及防止目的物外。烧毁烟囱之顶端,应较其周围半径500公尺地域内之最高房屋高出5公尺以上,燃料得以煤炭、木料等充之,其烧毁程度应仅留骨灰。(2)掩埋地点之选择,应适于管制。土坑深度,需在尸体或物品投入后,自尸体或物品顶端,距离地面1公尺以上。尸体或物品投入土坑后,先以石灰铺盖,再用泥土填塞踏实,并应竖立石碑或水泥注明掩埋日期及管制开掘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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