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村级卫生组织
村级卫生组织的发展比较曲折。早期有个体开业医和卫生员、接生员,其后办过联合诊所和合作医疗站。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倡集体办医为主,多种形式并存,逐步实行一村一所或一所多室,通过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卫生协会进行日常管理。截至1995年底,全省农村共有乡村医生10.7万人,卫生员3.2万人,接生员1.8万人,他们在农村设有医疗点7.5万个,平均每个行政村有医疗点1.64个,普遍做到了有医、有药、有防、有治、有组织、有管理,绝大多数地方可以做到小伤小病不出村,方便了群众就医。
为了把农村卫生工作同农村经济工作结合起来,1993年,省有关部门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农村小康村建设目标,在省政府制定的农村小康示范村建设标准的18项指标中,列入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农户卫生厕所比重、甲级卫生所(室)率等3项卫生保健指标,使小康村建设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相结合,促进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