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969—1971年的整党 (四)1969—1971年的整党1969至1971年的整党,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是使党组织遭到一次严重摧残的所谓整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 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作出决定,按照毛主席提出的“五十字”建党纲领和“吐故纳新”的指示,“认真做好整党建党工作”。这样,实际上就明确规定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是这次整党的指导思想。11月8日至30日,省革委召开了河南省、地(市)、县革命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大会决定,在“九大”召开之前,河南省部分农村社队开展整党。 1970年1月11日至24日,省革委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了前段整党的情况,认为农村整党大部分是在“九大”以前搞的,工作比较粗。会议还要求把整党工作作为全年的中心任务来抓,要一个支部一个支部地进行整顿,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1970年初,中央相继发出了“一打三反”即《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作为整党的新内容。6月23日至7月16日,省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召开整建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市、县及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有12所大专院校、49个工厂、31个生产大队党组织负责人,共529人。会议传达了中央整党建党座谈会精神,学习了北京六厂二校、上海国棉十七厂的所谓“经验”。会后,各地根据会议精神,对整建党工作队进行了整顿和训练,据109个县(市)统计,共训练47 577人。8月17日,省革委党的核心小组将郑州国棉六厂、开封搪瓷厂、西峡县峡河大队、许昌县四新大队、项城县孔营大队、偃师县水泉大队整党建党的“经验”,转发到公社。到1971年3月,省委成立前夕,在全省原有63 356个党支部中已开展整党建党的47 196个,占74.4%(其中已建党支部的37 158个,占58.6%)。原有党员1 316 300人,参加整党的1 174 660人,占89.2%。经过整党,恢复组织生活的1 104 430人,占94%,暂“挂”的49 250人,占4.2%;拟作“吐故”处理的20 976人,占1.8%。新吸收党员135 880人。其余党组织,原打算在1971年冬至1972年春整顿结束,后因出现“九·一三”事件,1972年即以批林批陈为纲,以“三要三不要”为主要内容,继续抓好基层整党建党工作,同时将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上。 ☚ (三)1964—1965年的整党 (五)1983—1987年的整党 ☛
(四)1969—1971年的整党 (四)1969—1971年的整党这次整党,由各级革命委员会派出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三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领导下进行的。这次整党的初衷是“宣传毛泽东思想,批判资本主义,清理阶级队伍,纯洁领导班子,扩大党的队伍”,而实际上宣传了不少“左”的东西,错误批判和处理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全省“出党”和“暂挂”党员共17 999名,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党员干部,有相当一部分是冤假错案,损害了党的肌体。 ☚ (三)1964—1966年的整党 (五)1986—1987年的整党 ☛ 00016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