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设置、历史沿革
1951年1月,河南省农林厅设立农具总站,工作重点是主管增补旧农具,推广新农具。
1953年7月,省农林厅农场管理处成立,主管全省国营农场和拖拉机站工作。
1955年8月,省农业厅将农场管理处改为国营农场拖拉机站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农场管理科、拖拉机站管理科、计划统计科、机务科、新式农具科、劳动工资科。
1958年4月,农业厅国营农场拖拉机站管理局改为农林厅农业机械局。
1960年10月,省农业机械局和机械工业局合并为省机械工业厅。
1960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设立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管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
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正式成立,编制75人,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拖拉机处、修配处、农具处。
1966年又增设政治部,并将技术研究室扩建为农机化研究所。农机管理局统管全省农业机械管理、供应、修理、培训、科研和新技术推广等项工作。
1968年10月,省革命委员会宣布:省农机管理局与农业厅、林业厅合并为农林局,下设农机组。1972年改为农机管理处,直到1978年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恢复为止。
1978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恢复农业机械管理局。同年4月,正式办公。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修理处、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教育培训处;下属二级机构有:河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河南省农机供应公司、郑州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河南省农机局物资供应站、河南省农机安全监理站、河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1983年3月,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与机械厅、电子局合并成立河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厅下设农业机械管理局,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育培训科、机务科、技术科、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安全监理站。省农机供应公司,省农机化研究所,郑州农业机械化学校由机械电子工业厅直接领导。
1995年8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归属农业厅管理,副厅级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