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经济技术合作
即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的经济技术往来。建立和发展多边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有助于合作各方的经济繁荣和技术进步。1973年以来,我国先后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工业发展组织、技术合作发展部、资本发展基金、儿童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及农业组织、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志愿人员组织等机构,进行了经济技术合作,都属于多边经济技术合作。联合国的经济技术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各会员国的捐款。用于援助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为它们提供技术援助,设备比重较小,不搞成套项目,不提供当地费用。对我国的援助主要用于农业、能源、交通、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搞示范性项目,引进关键性设备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材。同时,我国利用捐款接受联合国委托,积极承办一些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