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做法
1.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80年代开始,云南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区别少数民族与汉族、农村与城市、边疆与内地,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了城市人口生一孩,农村人口生二孩,边疆一线少数民族人口生三孩的“一、二、三”生育政策。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贯彻,逐渐为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理解和接受,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2.坚持宣传教育,启发群众自觉。基本做法是,紧密结合各民族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力求使宣传内容能够为各族群众所接受。
(1)依靠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团员去做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语言、风俗和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少数民族群众相同,容易相互沟通思想的优势,注意培养一支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并让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服务员和执行国策带头人的作用,带动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
(2)依靠宗教领袖去做信教群众的工作。针对云南少数民族信仰宗教人数较多、计划生育在信教群众中较难推行的实际,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依靠宗教领袖在信教群众中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这样既达到使信教群众接受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又可避免宣传工作与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相抵触。
(3)联系各族群众的思想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
(4)有意识地注意培养和宣传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5)利用少数民族节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民间文艺形式等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受各族群众欢迎。
(6)把宣传教育工作由单一宣传逐步发展为系列化教育。从“八五”开始,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已由过去的内容较单一(仅限于计划生育政策和部分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逐步发展为向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系列基础知识教育。全省农村乡镇普遍建立了婚育学校,培训了上万名宣传骨干,编印30余万册教材。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有80%左右的人分别接受了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中老年保健等知识的普及性教育。
(7)依靠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广大群众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全省共有六七十万会员联系着300余万户家庭,把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的触角伸到每一个角落。使各族群众从宣传中得到启发,从服务中受到感染,从而真心实意地拥护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八五”期间各地从两个方面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快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到1995年底,县级服务站已达126个,建站率99.2%;乡级服务所842个,占乡镇总数的53.76%。部分服务站、所实现或基本实现人员、房屋、设备三配套,能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干部培训四功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省各级各类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由1991年的6 843名增加到1994年的9 146名,增加33.65%。其中,计划生育科技人员由1 163人增加到4 036人。全省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会员由1990年的7 436个42.7万人,增加到1995年的15 724个303.4万人,县、乡、村协会组建率分别由74%、55.9%、43.1%上升到99.2%、94.6%、90%。1999年有县级计生服务站125个,乡级1 134个,建站率分别为98%和72%;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发展到16 733个,会员人数367.72人。
4.推进“三结合”经验。“三结合”即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经过努力,已培育了一批典型。主要有以绥江、西畴为代表的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模式;以玉溪为代表的精神文明建设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奔小康模式;以新平、曲靖为代表的社区发展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模式;以官渡、澄江为代表的生殖健康服务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模式等。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二)基本做法
初级社章程规定, 社员入社自愿, 退社自由。凡是年满16岁的男女劳动力自愿申请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 经社员大会通过, 就成为社员, 但在建社初期, 不接受地主、富农分子入社,也不接受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入社。入社的社员有参加社内劳动取得应得的报酬, 参加社务活动, 提出有关社务的建议和批评, 对社务进行监督, 选举合作社领导人员和被选为领导人员等权利。也有遵守社章, 遵守劳动纪律, 爱护合作社财产等义务。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大会, 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社务, 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 选举产生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领导日常工作。
对社员个人的生产资料, 采取了不同形式处理。
耕地: 按耕地质量和地级评分入股; 按质量分等付给租子; 收买归合作社集体所有; 无代价归合作社耕种。
耕畜: 按耕畜种类、强弱评分或分等入股; 按耕畜强弱作价入股分红; 评分或分等吃租子。
农具: 按农具种类、新旧程度作价入股; 评分或分等吃租子; 作价归集体所有; 锹、镐、锄、镰等小农具由社员自备自用。
社员可以在不影响集体生产的原则下, 经营一定数量的家畜、家禽, 房前房后种植蔬菜、果树等家庭副业生产。
初级社的收益分配, 以年终的生产成果, 社员投工和投入的生产资料多少进行分配实物和现金。
(二)基本做法
(1) 高级社实行股份基金制。包括公有化股份基金和生产费股份基金。公有化股份基本主要用作收买社员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缴纳数量, 既考虑满足生产资料公有化价款的需要, 又照顾大多数社员的负担能力。一般每个劳动力为200元左右。对于贫困、老弱、残疾户, 可少交或免交。生产费股份基金, 主要用于生产费开支。每个劳动力一般100元左右。
(2) 高级社对社员私有的耕地、车马、农具等生产资料的改变, 一般耕地较少的社先改变农具, 然后改变耕地和耕畜; 耕地较多的社先改变耕地、农具,然后改变耕畜。在互助组基础上直接创办高级社的,耕地、车马、农具是一起改变的。在初级社基础上过渡为高级社的, 一般是耕地首先降低地租, 然后取消报酬; 农具先由小型, 然后到大型; 牲畜先由幼畜后到耕畜。具体处理办法, 耕地有两种: 一种是无代价地归高级社所有; 另一种是作价收买, 按劳动力平均摊纳公有化股份基金, 用耕地作价抵交, 多退少补。车马、农具, 高级社按照正常价格收买为集体所有。偿付耕畜价款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偿付方法有三种:一是由公有化股份基金偿还; 二是大部分用公有化股份基金解决, 少部分由社员缴纳入社费偿还; 三是由公有化股份基金和公积金偿还。
(3) 高级社允许社员在不影响集体生产的条件下, 经营园田地, 解决吃菜和发展家庭副业。园田地的数量, 按规定一般占高级社总耕地面积的5%左右, 其产品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园田地的农业税则由社员自己负担。
(4) 高级社的经营管理。实行统一经营的体制,建立和健全了必要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是计划管理,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 因地制宜地有计划地进行农业生产; 二是劳动管理, 建立劳动组织和分工负责制, 推行劳动定额或评工记分, 有的实行常年包工包产; 三是财务管理, 现金和物资设专人管理, 一般都设有会计、出纳和保管员。有的实行经济民主, 财务公开制度。1957年, 在三大管理的基础上, 实行了包工、包产、包财务, 超产奖励, 减产受罚的 “三包一奖” 的管理制度。1958年, 有些高级社实行产量产值双包的办法, 这种办法克服了只种高产作物, 不愿种低产而价值高的作物的倾向。
(5)高级社的收益分配。坚持国家、集体和社员三者利益兼顾和按劳分配的原则。按规定缴纳农业税, 偿还到期的农业贷款, 按政策规定, 留足公积金、公益金和下年的生产费。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一般提取当年可分配总收入的10%左右。公益金用于社员福利和生活有困难社员的补助, 一般提取当年可分配总收入的2%左右。生产费按照下年生产需要和可能, 一般提留占当年可分配总收入的20%左右。除上述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外, 剩余部分的实物和现金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 以人口进行分配。在完成征购粮任务以外多余的粮食, 则按照社员所做的劳动日或分工进行分配。
(二)基本做法
黄河河道属于强烈堆积性河道,根据1951—1985年河道大断面实测资料计算,山东黄河各断面冲淤厚度见表5-3-1。
从表5-3-1可以看出,淤积厚度一般自上下呈递减趋势。主槽淤积厚度,艾山以上多数在2米左右,最大为3. 73米;艾山以下多数在1. 0米左右,最大为1.91米。滩区淤积厚度艾山以上多数在1. 5米以上,最大为2.6米;艾山以下在1.0米以下。主槽淤积厚度一般比滩地的淤积厚度大。由于河道淤积,同流量水位逐年升高,淤槽速度大于淤滩,漫滩机遇增加,存在凌汛期漫滩问题。
表5-3-1
| 高 村 | 苏泗庄 | 杨 集 | 孙 口 | 艾 山 | 洛 口 | 道 旭 | 利 津 | 前 左 |
时 段 | 1951—1985 | 1953—1985 | 1952—1985 | 1952—1985 | 1951—1985 | 1951—1985 | 1952—1985 | 1951—1985 | 1965—1985 |
主槽淤 积厚度 (m) | 2.55 | 3.73 | 1.88 | 1.72 | 1.91 | 1.58 | 1.13 | 1.26 | 0.87 |
滩区淤 积厚度 (m) | 1.86 | 2.60 | 1.33 | 1.66 | | 0.45 | 0.69 | 0.94 | 0.16 |
根据黄河滩区特点,山东省沿黄地区的开发建设着力抓了三条:
1. 坚持因地制宜,进行滩区水利建设。遵照国家确定的黄河滩区开发建设的第一批资金主要用于水利建设的要求,和水利部、黄委会关于滩区水利建设重点是搞好灌、排、淤、路的指示精神,山东省黄河滩区的水利建设本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宜井则井,宜引则引,小型分散,固定设施和活动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了每个滩区的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创造出不同特点的建设模式。例如: 东明南滩的“深沟引水,小机群提灌,淤、灌、排、路相结合”的建设模式;长(清)平(阴)滩区的固定扬水站和砌石防渗渠道输水模式(该滩区距山较近,就地取材,购石便宜);鄄城葛庄滩的小型活动扬水站模式;鄄城临濮滩区的机井灌溉模式等。
2. 坚持严格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根据黄委会要求,各地市黄河河务局在与地方配合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具体编制了各地(市)的黄河滩区水利建设设计任务书,省黄河河务局在各地(市)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经过审核、论证、综合、平衡,编制了《山东黄河滩区水利建设设计任务书(1988—2000年)》。年度计划的安排,注意严格按项目管理。有关灌排工程的新建、改建和引洪放淤等单项工程的设计,由各地(市)黄河河务局根据上级有关标准规定负责审批。并报省黄河河务局作为筛选项目的依据。
为了保障滩区水利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各地(市)都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拨款制度。掌握的原则是:配套资金不落实不拨款,开工前拨付一定比例的前期工作和备料款,施工中按工程进度拨款,留一部分资金待竣工验收后再拨付。1990年11月,国家审计署、水利部和黄委会的有关领导来山东省东明、平阴、长清三县检查工作,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经检查认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使用合理,效益显著。
3. 坚持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全面开发滩区经济。各地都把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加快滩区开发建设的重要一环来抓。主要做法是:在滩区举办各种科普培训班,聘请农、林、牧、渔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推广、普及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如塑料大棚保护栽培、高产栽培、早熟西瓜栽培、食用菌生产、庭院经济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