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
也称“么行”、“洋行”、“外洋行”、“洋货行”。 鸦片战争前广州受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十三行起源于明代,市舶司制度废除后,数家牙行受政府委托组成么行经营对外贸易,世称十三行。十三行并非固定由十三家商行组成,行数历年有所不同。至清代,对外贸易只限广州一口,垄断了政府的对外贸易。 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商船的货物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公文、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在清政府、中国商人与外商之间起到一切交涉的中间人作用,而且自己也经营买卖。十三行虽有行会组织,但各家商行之间彼此亦有竞争,十三行在对外贸易中,获利虽多,但受官府勒索也很重。 19世纪初,鸦片及各项商货走私日盛,致使多数行家营业亏损,资金欠缺,负债很多,常有倒歇者。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十三行独揽中国对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业务逐渐没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