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农村供销社体制
四川省农村供销社的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❶从1982年开始围绕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供销社从国营商业的行列中退了出来,重新成为农民的合作商业;
❷从1984年开始,围绕改“官办”为“民办”的方向,按照供销合作的原则,在人事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分配制度和价格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机制;
❸从1985年开始围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进行改革,使供销社逐步成为农村商品生产的综合服务中心。以上一系列改革,使供销社同农民的关系有了较大改善,经营活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