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提高教师队伍
陕西省坚持“以在职培训为主, 以离职进修为辅” 的原则, 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师资, 大力改善和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
❶加强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 在师资配备、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方面优先予以安排, 充分发挥教师培训工作母机作用。到1995年底, 全省已有教育学院、教师进修院校11所, 在校本、专科学生1.32万人, 教师进修学校85所, 在校学员7 706人。
❷利用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举办中师和高师函授教育, 并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卫星电视师范专业的学习, 鼓励教师在职进修, 参加自学考试, 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教师。
❸从1986年起,实行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制度, 对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使其取得专业合格证书, 达到相应的教学水平, 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
❹按照 “转、招、辞、退、关” 的工作方针,对民办教师进行了清理整顿。
通过以上措施, 促进和加强了全省特别是广大农村师资队伍的建设, 中小学教师的教学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到1995年, 全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上升到86.7%, 岗位合格率为94.94%;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上升到60.41%, 岗位合格率为64.42%;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上升到53.67%, 岗位合格率为55.59%; 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也有了很大改善, 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