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和加强改革成果。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耕地二轮承包期延长至30年不变,对荒山、荒滩、荒水、荒坡承包期延长至50~70年不变,鼓励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从实际出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改革粮棉购销体制,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广大农民从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积极培育资金、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不断强化宏观调控手段,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农村产供销制度、农资流通体制、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的改革力度。通过上述综合措施,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大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和加强改革成果。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围绕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和开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改变单一服务的现状,健全和增强全程服务功能,逐步理顺农产品加工,解决农业比较效益偏低的问题,逐步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充分发挥国合商业和外贸的主渠道作用,搞活大宗农产品的流通。动员各方面力量建设贮藏、运输和加工等流通基础设施,有计划地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协调各产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更大范围内加强贸工农的衔接。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