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渔业
新中国成立后,河北沿海渔业户由1950年8000户到1952年增为8600户; 人口由1950年81 460人到1952年变为79 890人; 渔船由1950年2 144只 (载重2440吨),1952年虽然为2 102只,但载重为20 020吨,产量由1950年37 994吨,增加到1952年58 099吨; 1960年河北机动渔船77条,3601.5千瓦,1969年达2 445条,13321.9千瓦;1960年开始,优势资源呈现衰退。再加上毛虾产量下降,全省捕捞产量年平均仅为4.69万吨,相当于50年代的70%。1964—1983年渤海拖网渔船由582对增加到1 236对,秋捕对虾产量共34 329吨 (年平均捕虾17 161吨)。1962—1972年河北省主要以风船拉网和定置网具捕虾,年均捕捞732吨,占黄渤海对虾总产量5%; 1973年—1981年河北省对虾拖网船发展到175对,流网捕虾船662只,年均产量1 853吨,占总产量的6.5%。
70年代水产品年均捕捞产量10.5万吨,1977年为13.1吨,是当时的产量最高年份。但产品质量下降,在整个总产中,毛蚶占30%,低质杂鱼占40%左右。到1988年全省沿海渔村达63个,渔户23 841户,劳动力85 911名,机动渔船6 397条,20.52万千瓦,比1973年分别增加10倍和6倍。以巨大的捕捞能力投入机船流网、底张网捕捞,使小杂鱼产量到1985年增加10多万吨。河北省渔船由1985年的3 616条,12.86万千瓦,到1996年增加8 609条,119 312总吨位,19.29万千瓦。其中生产渔船8 518条,117 810总吨位,19.08万千瓦。生产渔轮24艘,5 246总吨位,5 455.9千瓦。辅助渔船91条,1 511总吨位,2096.2千瓦。1996年河北省海洋捕捞总产量达21.5万吨,比1995年增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