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招生与分配制度
农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3—4年,国家统招统配,部分不包分配。自80年代初开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录取指标到县,按一定分数线,分县择优录取统招统配生。1988年春实行农业部门单独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中专班,8所农校均办试点班。“八五”期间,共招生1562人,已毕业1197人,在农村基层发挥了技术骨干的作用。从1990年起连续5年与省民委、老区办联合在龙岩、宁德农校举办少数民族和老区中专预科班,共招生350人。从1990年开始招收指导性计划自费生、委培生,至1995年已招1337人。1995年,根据农业部和国家教委部署, 开始在乡镇农业推广机构中招收“实践生”试点,共开设农学、园艺、牧医、农经4个专业,招收242人;并按省委、省府关于招收缴费生的改革意见,招收非农专业788人。1995年,全省8所农业中等学校不包分配班、自费生、缴费生、委培生比例已达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