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情况
莱西会议后, 全省迅速传达贯彻,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省委组织部、农工部、政研室、社教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一起检查落实,并联合召开全省村级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或表彰会,推动工作,全面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1991—1993年间,省委部署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把搞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全省先后下派9万多名机关干部驻村抓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1993年底, 一类村级组织达到50%以上,三类村级组织控制在5%以内,有1597个后进村党支部、1463个后进村委会和一大批其他后进村级组织得到整顿转化, 村级集体经济年平均纯收入11.56万元。
在贯彻实施《1991—1993年福建省村级组织建设纲要》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又制订下达了《1994—1996年福建省村级组织建设纲要》。省委组织部也配套下发了《关于发挥农村党支部在奔小康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的意见》和《福建省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1994—1996)》。新制订的《纲要》和《意见》的最大特点是更加贴近经济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奔小康、建新村”的实践,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994年9月,中共中央四中全会从党的事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考虑,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同年10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随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农村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五个好”目标,即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书记,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培养锻炼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四是完善一个好的经营体制;五是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五个好”的目标为各级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和标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委决定由组织部牵头,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专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以及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工作,为期3年。各地按“五个好”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集中力量整顿了1 426个后进村党支部,到1995年底有1 000个村得到转化。又确定1996年对1 069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整顿。省委组织部还制订下发了农村党支部六项基本制度(即“三会一课”制度、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党员干部培训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和党员活动日制度)。从此,农村党支部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