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放射复合伤
在核战争条件下,颅脑伤同时合并放射损伤,称为颅脑放射复合伤。核武器的致伤因素包括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及放射性落下灰,这些致伤因素可同时对人体造成损伤。
临床特点 急性放射损伤分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颅脑放射性复合伤的临床表现依急性放射损伤及颅脑伤二者的伤情程度而定。急性放射损伤与颅脑伤均属轻型时,伤情相互加重不明显,两者伤情均在中度以上,则可相互影响,使伤情互相加重并变得复杂。表现为:
❶颅脑伤常加重放射损伤:急性放射损伤的病程分为初期、假愈期、极期和恢复期,当放射损伤合并中度以上颅脑伤时,其病程的阶段性发展,较同剂量的单纯放射损伤为快,病情也较严重,有明显的恶心、呕吐、头痛、头昏,可因呕吐频繁使伤员衰竭。极期则提早出现且持续时间长,恢复期缓慢。
❷放射损伤也加重颅脑伤: 伤员发生休克的机会要比单纯颅脑伤多见,放射损伤引起骨髓造血功能障碍,免疫防御机能破坏,脏器功能失调,使昏迷时间延长,精神症状加重,并发症增多,伤口(道)容易感染,愈合迟缓。如在极期前伤口未愈,则很难愈合。常并发出血、感染、组织坏死。由于冲击波对肺部的损害,肺炎发生率显著增高,不仅加重颅脑伤,且使全身状况更为恶化。诊断上,应对颅脑伤和放射损伤两方面伤情均作出判断。注意有无颅内血肿、其他部位合并伤、血象及肝、肾功能的变化。
治疗 尽早处理创伤,清除颅内血肿。早期彻底清创是预防伤口感染,促进伤口早愈的关键,也有利于放射损伤的治疗。
❶战地急救按一般颅脑火器伤处理,由于颅脑放射复合伤病情发展较快,应及时后送治疗。
❷密切观察伤情发展,加强一般治疗和处理,加强对休克、脑水肿与感染的防治,保护造血功能,防治出血倾向,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昏迷伤员,特别是合并肺冲击伤伤员,应尽早作气管切开术,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因呼吸道梗阻、缺氧而加重症状。
❸在外科处理上,对已有放射性沾染的颅脑损伤,应进行洗消,可用2.5%肥皂水及等渗盐水反复冲洗,清洗后进行放射性沾染检测。如已低于允许剂量,伤口在彻底清创后,可一期缝合。否则仅行部分缝合或不予缝合。局部应用抗生素。术时应细致止血,防止术后发生血肿。清创术应争取在极期前完成,因此时组织的再生能力尚无严重影响,在有效抗菌药物配合下,伤口仍可获得满意的愈合,但拆线时间应推迟至术后10天以上,以免因伤口愈合不良而裂开。术后仍按急性放射损伤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