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医学
少数民族医学系指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具有本民族色彩的独立体系及独特经验的医学。中华民族是由以汉族为主体的包括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在内的多民族所组成。中国医学是包括所有各民族在内所创造的各种医疗体系和经验的总和。汉族医学(习惯上称中医)和各少数民族医学共同构成了祖国医学宝库。
远自古代,我国的少数民族就开始了生活和生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创造了自己的文化和医学。有些民族,由于还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因而他们的医药知识,也就能用本民族的文字记载下来,有的还完整地保存至今。但也有些少数民族的古代文字,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的变迁,这些文字已不再使用,而他们在历史上的医学成就却依然保存下来了; 有些民族和他们所创造的文字则一直延续至今,其古代医学文献也依然保存和流传着,在广大民间应用。
现存主要的具有独立体系的少数民族医学和古代少数民族医学有以下几种:
西夏医学 西夏是我国古代党项族在1038~1227年建立的王朝,国号大夏,其文字今已不用。在近代出土的西夏文物中,存有若干西夏医药史料。如西夏医学文献《治疗恶疮要经》,系记录治疗外症之内容;1972年在甘肃武威发现的西夏文伤寒病方及史书记载表明,西夏医学主要吸收汉族医学的内容,还有本民族的医疗经验。同时,它也吸收了若干古印度医学“四大不和”的理论内容。西夏文的辞书《文海》中记载的人体生理解剖,病症、药物等名词,计一百多种,其中以外科病症居多,也涉及一些内科、妇产科、小儿科、五官科等内容。
契丹医学 契丹族于十世纪初兴起于辽水上游,并建立契丹国,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即契丹文。契丹医学尤其擅长于外科与骨伤科,善于望诊,并有保存尸体的防腐方法。《辽史·方技传》中,记载一些契丹族的名医如迭特里、耶律庶成、直鲁古等,其中有些医家还著有专书。
回鹘医学 指古代回鹘民族创造的医学。八至十五世纪,我国西域吐鲁番一带通行回鹘文,回鹘民族曾用回鹘文记载其医疗经验。近代曾在吐鲁番地区发现一些回鹘医的文献材料,从已知的材料可见回鹘医学包括有朴素的理论,对于内科杂病、外科、五官科、妇产科疾病,都有简易的治疗方剂。其医学有较浓厚的地方色彩,常用药物有酪、葡萄酒、松香、麝香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药物。
彝医学 彝医学是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等省的彝族同胞中的民族医学。彝族也有自己的文字,留有医学著作,如解放后曾发现有明代彝医的《彝族医药书》,记载着彝族的医疗用药经验,具有本民族的特色。书中涉及内、外、妇产、五官等科病症,其所用药物有不少是彝族聚居地区特有的药物。但已发现的医学文献资料尚缺少理论内容。
傣医学 傣族有悠久的历史。其文献材料最早均记录于贝叶上,即贝叶经。其医学认为人体生命活动物质为“四大生机”,即土、水、火、气,认为任何一个生机出现偏胜或不协调,均可使人致病。对每一种要素所引起的疾病,都有固定的方剂治疗。治病多采用本民族地区的物产,一般以每方用药3~6味的复方形式出现。其诊断方法亦多采用望、闻、问、切四诊。
维医学 维吾尔族自古居于西域地区,历史悠久。其地盛产各种药材及物资,自古就与祖国内地交流。公元八世纪,其名医占巴西拉哈著有《活体测量》、《尸体图鉴》,其书且曾流传至西藏地区。唐代《新修本草》中载有一百多种产自西域地区的药物。由于维族居住地区处于交通要道,丝绸之路为其带来各国各族人民医疗经验,因而维医学在本民族所积累的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又吸收了汉族医学、阿拉伯医学、波斯、古印度医学和藏医学的内容,融为一体,成为独特的维医学。其理论系统包括四元素(土、水、火、风),四津(血津、痰津、胆津及黑胆津)及五行(金、木、水、火、土)的内容。维医的治疗以内服为主,多应用汤剂、丸剂,还有薰法、坐药、放血、浴疗、烙法、冷热敷等十多种治疗方法。维医擅长于治疗白癜风、肾炎、关节炎、糖尿病、肾结石等病症。
朝鲜医学 这里是指朝鲜族医学,其内容与我国紧密邻邦朝鲜的医学基本一致。古代朝鲜医学与汉族医学基本相似,受汉族医学(中医)的影响至深。朝医学即东医。朝鲜族利用东医与本民族的医学相结合,提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朝鲜民族医学理论,亦即“四相方”的学说,以李济马的 《东医寿世保元》为其代表。它把人体按不同体型,性格分为太阳、少阳、太阴、少阴四种类型,用以指导临床实践。这是一个四相方与脏腑、表里寒热理论相结合的辨证理论体系,至今仍然指导着朝鲜医的临床实践。其他如《方药合编》(又名“活套”),其中包含着八百多种有朝鲜族特色的药方,也是临床常用的。
蒙医学 蒙族民间传说,最早的药物为开水,是用来治疗消化不良的。古代的蒙古族人民早已知道应用火灸、刺血、酸马奶等疗法。蒙医的正骨疗法、脑震荡疗法均颇具特色,热罨疗法更是蒙族所特有。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的《饮膳正要》一书中,就有相当多蒙古族的饮食疗法在内,常用的酥、奶等制品,都为本民族常用食疗法。随着喇嘛教的传入蒙古地区,蒙医又吸收了一些藏医学的内容,同时也吸收了汉族医学的成份,从而创造了蒙医学独特的理论系统,其中包括三邪学说(赫依、希拉、巴达干)为主及阴阳学说、五大元素、六因辨证学说等内容。蒙医学也以藏医《四部医典》为主要理论依据,并编写有较多的临床和基础理论的医书,较著名的如《方海》、《甘露之泉》、《蒙医正典》等,是临床上所常用的著作。
藏医学 藏医学也具有较悠久的历史,其内容比较系统,有理论,有实践。有史记载的藏医学已达一千多年。藏医学的主体,是青藏高原藏族人民在其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的医疗经验总结,同时也吸收了汉族医学及古印度吠陀医学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而成。其理论系统主要是“龙、赤巴、培根”三元素学说,以之解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诊断方面特别重视尿诊及脉诊。其治疗包括内服、外用、放血等方法。内服药主要采取丸剂、散剂、膏剂。藏族人民的祖先,早在公元七世纪就建立了空前统一的吐蕃王国。随后,唐代文成公主、金城公主与吐蕃国王联婚,进藏时带去大批医书及医工,对藏医学的形成产生明显的影响。藏医学在其形成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古印度吠陀医学的影响。这些在其经典著作《四部医典》中有明显的反映。
除以上几种少数民族医学以外,一些人口较少,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以及人口多达千万计的如壮族、苗、白、畲族等,也都有自己独特的疗病经验,只是缺少文字记载和系统的理论罢了。
建国以后,党对少数民族医药学的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1951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会议,把少数民族医药学的问题列入国家的议事日程。各地开始建立了民族医院、民族医学院、民族医研究所。在继承和发扬方面,诸如文献整理、临床研究,为老民族医配备徒工、老民族医的职称晋升问题等等,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成绩。目前,西藏、新疆、内蒙古等自治区在州盟、专区以上,基本上都有了民族医院,有的县旗也已成立,或在一般医院设立专科。出版了各种新的民族医读物及药志,在《中国医学百科全书》92分卷中,也专设了蒙医、藏医、维医几个分卷。1984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这是在党的全面改革、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对如何开创民族医药卫生工作的新局面,做出了一系列的新决定,采取了措施,一个民族医药卫生工作发展的新高潮,必将很快地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