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具体执行或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针对特定主体或特定事项所作出的书面记载或公文,诸如判决书、裁定书、公证书、委任状、逮捕证、搜查证、拘留证、户籍证、结婚登记证等等。此外,还指各类社会主体为达到某种法律上的结果而依法作出的有关相应事项的书面记载,如合同、遗嘱等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对该文件所设定的特定主体或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往往是适用法律的活动的体现。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对称。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就特定事件或特定的人或特定的行为发布的法律文件。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效,不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一般规范的性质,是适用法律的结果,如判决书、委任状、搜查证、逮捕证、户籍簿、公证书、结婚登记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