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生产用工率指职工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或经企业安排从事其他社会活动而未从事本企业生产的工日数与制度规定应出勤日数的比率。它反映一个单位职工某一时期内的制度工作日被用于非生产工作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制度工日数等于日历工日数减去公休工日数,亦即每个制度工作日人数之和,为该企业在计算期内按照制度规定最大可能利用的劳动和工作时间。非生产用工工日数既不算作缺勤工日,亦不同于实际工作工日。例如,职工参加抗旱、防洪抢险,参加会议、选举、学习及参观等所占用的制度工日数。在一定的制度工作日数基础上,尽可能地限制和减少非生产工日数,降低非生产用工率,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实际劳动和工作时间,是改进企业劳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种途径。 |